01 建筑内部实验区与实验人员办公、公共垂直通道等非实验区域相互隔离,并满足人流、物流要求。
建筑物垂直布局应遵循便于废气的处理排放与稀释,有利于工程管网设置,以及各类功能区相对独立集中布置的原则进行。实验、业 务、保障及行政等各类功能用房集中在一个楼宇的,实验用房宜置于楼宇最上部。各类实验用房集中在一个楼宇的,由上至下宜按照毒理 (包括动物实验)、理化、微生物依次安排。
02 无特别要求的实验用房,内隔墙宜采用轻质材料,并具有良好的可视性。内隔墙材料应具备牢固、保温、防火、防潮及表面光滑 平整的特性。顶棚、墙面的材料、构造应满足不起尘、不积灰、吸 附性小、耐腐蚀、防水与易清洗的要求。地面材料应满足耐腐蚀、 耐磨损、易冲洗及防滑的要求。洁净实验用房,负压生物安全实验用房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实验用房地面材料还应满足整体无缝隙的要求。
03 实验废水排水系统应与其他排水系统分开设置。对于含有病原微生物以及毒理(动物)实验用房的废水,宜分别设置排水管道。涉 及酸、碱及有机溶剂的实验用房,水槽、排水管道应耐酸、碱及有机溶剂腐蚀。
04 易受化学物质灼伤的实验区域内,宜设置洗眼设施和紧急冲淋 装置。当受条件限制时应在紧急疏散方向的公共区域或交通便利、 服务半径较小的区域,设置共用洗眼设施和紧急冲淋装置。对于二 级以上生物安全实验用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19489 设置洗眼设施和紧急冲淋装置。
05 有条件的实验用房应设置与检测工作范围相应的有毒有害因素 报警器等安全防护设施。实验用房环境温、湿度应符合实验环境需 要。空调系统不得造成不同实验用房之间空气交换,并应满足使用灵活、节能的要求。具有洁净度、温湿度、压力梯度要求的不同功 能类别的实验用房,应采用独立的空气调节系统。
06 对于集中大量释放有害物的实验操作点,应采取局部机械排风 措施。对于分散、微量释放有害物的实验用房,宜采取全面机械通风措施。同时采用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措施的,应避免全面通风对 局部排风气流产生横向干扰。
07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供电应留有足够的负荷余量,设施应 安全可靠,采用双路供电。不具备双路供电条件的,应设置自备电源。有特殊要求的,应配备不间断电源。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宜设置独立的接地系统。
08 有缓冲间的实验室(包括无菌室、病原学检测室、分子生物学检测室等结构复杂的实验用房),应留有隐蔽的设备门,供实验设备,尤 其是大型设备的进出。 PCR 实验室、动物实验室等特殊条件实验室的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实验室应配备专门存放危险化学品、试剂、耗材的房间或区域。